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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还是沈阳音乐学院

辽宁师范大学还是沈阳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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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还是沈阳音乐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一所历史悠久、具有光荣传统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缘起于1938年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发起、创立的我党第一所艺术院校——延安鲁迅艺术学院。抗日战争胜利后,学院由延安迁至东北,落户沈阳,并于1958年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首任院长为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李劫夫,现任院长为著名男高音歌唱家、音乐教育家刘辉。

沈阳音乐学艺术学院是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教学单位之一,始建于1998年,坐落于沈阳市浑南新区大学城,毗邻美丽浑河,占地面积约8.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2.8万平方米。学院环境优美、设施齐备,建有室内体育馆、足球场、篮球场、多媒体教室和多功能观摩厅,以及总面积近7万平方米的六座教学楼。可容纳1000人的音乐剧场现已成为浑南新区的文化艺术活动中心。

艺术学院设有声乐、民声、管弦、民乐、钢琴、流行音乐、舞蹈教育、现代舞等专业,还开设了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文学、艺术商务与管理、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剧表演、基础音乐教育、合唱指挥、行进艺术、音乐疗法、模特教育、化妆与人物造型、戏剧影视服装设计、舞台艺术等专业,培养了大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社会文化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现有在校普通本科生5707人,成人本科生135人,附属艺术学校中专生134人,总计5976人。

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

在师资队伍建设上,先后从国内、外引进了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学院设有青年交响乐团、青年民乐团、青年合唱团和流行器乐BIGBAND等艺术实践团体。艺术学院在创作、科研、艺术实践等诸多方面也取得了丰硕成果,师生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中频频获奖,分别荣获科研类国际级奖项1项、国家级39项、省级46项,比赛类国际级奖项39项、国家级185项、省级306项,演出类国际级奖项25项、国家级32项、省级21项,创作类国家级奖项2项、省级37项。2010年以来,艺术学院承担着辽宁省委、省政府、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沈阳市艺术惠民‘双百万’工程”子项目之一的“百万市民艺术培训工程”教学工作。活动启动四年来,已惠民40余万人,市民对授课效果的满意率能够达到100%,先后荣获“2010年沈阳高校十大社会服务贡献奖”、“沈阳市2010年艺术惠民双百万工程突出贡献奖”、“沈阳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艺术学院始终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发扬鲁艺传统革命精神,始终秉承“紧张、严肃、刻苦、虚心”之校训,目前正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为主线,以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把沈阳音乐学院建设成为“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 的教学研究型音乐名校而努力奋斗!

发展历程

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

1998年10月,经沈阳音乐党委决定成立社会教育中心暨成人教育学院。1999年9月,与辽宁工运学院成功实现联合办学,拓展了专业领域并提高了办学层次;

2001年开始试办高等职业教育,成立职业艺术学院;

2002年9月,根据社会对艺术教育的需求,南校区开办了普通本科教育,成立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属于国有民营二级分院;

2003年12月,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成立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不再是民营性质,本科招生与三好校区相同,都是省属一类本科。

2006年9月8日,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接收了沈阳音乐学院附属艺术学校,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附中(舞校)南校区艺术分校。

2010年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为了更好迎合社会需求办学,结合自身的发展情况,将“让音乐舞蹈走向大众”的办学理念更改为“让艺术走向大众”。

南校区改名为长青校区

2011年沈阳音乐学院正式收回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管理权,正式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南校区),为国有公办,沈阳音乐学院直属分院。

2016年6月至9月间,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组织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原

艺术学院共分解成三个教学单位,分别是音乐教育学院 、现代音乐学院 和戏剧影视学院 。“艺术学院和”“南校区”这两个名称被取消,“南校区”按地理位置改名为“长青校区”,至此该校区变成纯粹意义上的校区。长青校区内除了以上三个教学单位,再加上“继续教育学院.社会教育中心” ,总共有四个教学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