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民歌(湘西苗族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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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民歌(湘西苗族民歌),湖南省吉首市传统音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2006年入选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编号Ⅱ-109,保护单位为吉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为陈千均 。
湘西苗族民歌流传于湘、鄂、渝、黔四省边区,其音乐结构包含高腔、平腔、仡佬腔、飞腔、叭固腔五大声腔,派生接亲调、送亲调、古歌调等十种常用歌调 。歌词以七言、九言、十言、十三言为主,演唱时用苗语即兴创作,常用鼓、唢呐、牛角伴奏,采用真假声结合、轻声、喉音等特殊润腔方法 。演唱形式包括独唱、对唱、合唱等,贯穿苗族民俗活动全过程 。
清代乾隆《永绥厅志》记载“男女各以类相聚,彼此唱苗歌”,嘉庆《苗防备览·风俗》记述赛歌场景“结队对歌,彻夜不休” 。1949年后,演唱形式与内容得到改进,部分歌调走上舞台 。2025年湘西苗族民歌亮相中国原生民歌节,并在吉首市设立传承传习基地开展常态化公益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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