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损制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共同海损制度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真实危险时,为共同安全采取的有意合理措施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异常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其成立需满足共同真实危险、有意合理有效措施、特殊异常损失及直接因果关系四项要件,表现为货物抛弃、救助报酬等牺牲及费用 。
该制度并按受益方实际价值比例分摊 。《约克-安特卫普规则》1994年增列首要原则,强调“故意及合理”作为核心要件 。
该制度由《约克-安特卫普规则》形成国际标准。中国1975年公布《北京理算规则》,2022年9月新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共同海损理算规则》实施并废止原规则,吸纳国际最新成果并简化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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