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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助学单位

自考助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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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助学单位

2003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开展了评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示范助学组织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评选原则,经过助学组织自荐、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推荐、全国示范助学组织评选小组评议等环节的认真评选,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培训部等64个开展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教育机构被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示范助学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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