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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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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是吉林省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任期五年,本届任期自2023年1月开始,代表名额520名,由11个选举单位依法选举产生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其职权包括制定地方性法规、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选举省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等,下设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等10个专门委员会 。

2023年1月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并选举产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长及法检两长 。2023年5月第二次会议补选吉林省人民政府省长 ,2025年1月第四次会议选举黄强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截至2025年1月,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完成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计划草案及人事选举等法定议程 。

截至2026年1月,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12名 ;截至2026年5月14日,实有代表51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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