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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江西鄱阳县财政局官员侵吞巨款外逃案

2·11江西鄱阳县财政局官员侵吞巨款外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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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江西鄱阳县财政局官员侵吞巨款外逃案

2·11江西鄱阳县财政局官员侵吞巨款外逃案是2011年2月11日发生于江西省鄱阳县的社会事件。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李华波伙同县农村信用联社城区分社主任徐德堂等人,通过伪造公章、虚假支出工程款等手段,自2006年至2010年累计侵吞财政局资金9400万元。案发后李华波携款外逃,徐德堂、张庆华等涉案人员被控制 。

案件暴露财务管理混乱、金融监管缺失、用人失察等多重问题,作案关键为私刻的“鄱阳县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专用章”绕过7个资金管理环节 。江西省委、省政府和江西省纪委成立查办鄱阳县2·11案件调查组,依法追究57名责任人责任,其中12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缴赃款1003万元。欧阳长青等主要领导因失职被免职并接受司法调查,曹绍洲等主要领导接受司法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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