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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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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制定的指导学位授予与学科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归口单位为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适用于学士、硕士、博士的学位授予及学科分类管理。2022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增交叉学科门类(代码14),包含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等一级学科,自2023年起实施。该版目录共设14个学科门类,包含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一级学科数量增至117个,并设有博士专业学位类别3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31个,目录自2023年下半年启动的新一轮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起启用。一级学科的调整原则上每10年进行一次。

我国学科目录历经五次重大调整:1983年试行草案设11个门类;1997年增设管理学门类;2011年独立艺术学门类,一级学科增至110个;2022年最终形成14个学科门类体系。现行目录包含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三级架构,其中一级学科(在本科教育中称为“专业类”)为国家学位授权审核依据,二级学科(在本科专业目录中称为“专业”)由高校自主设置,其增设与调整信息由教育部定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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