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特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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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特级教师是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中小学教师的省级荣誉称号 。2021年8月3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邓媛媛等177名同志该称号,覆盖全省11个设区市及赣江新区、共青城市等地,涵盖中小学、幼儿园及教研机构,以表彰他们在教育教学中作出的突出贡献,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激励广大中小学和幼儿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获奖者包括靖安第三中学教师张艳等 。2026年9月7日,江西省教育厅介绍2026年江西省特级教师名单,共197名 。
该评选每三年开展一次,重点考察参评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表现、教学实绩和教研成果,校领导参评比例不超过20% 。依据《江西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评选需经学校推荐、三级评审和公示程序,入选者享受特级教师津贴并承担示范教学、指导青年教师等职责 。管理办法实施年度考核制度,要求特级教师县域服务满五年方可申请调动,对考核不称职等情形设立称号撤销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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