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型企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在中国按生产规模大小来划分企业类型的工作中,被国家认定其规模为最高一个档次的企业。依据1988年发布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特大型企业的划分标准按行业存在差异化要求,各行业的生产能力与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标准并不相同,并非统一执行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的规则,例如钢铁联合企业要求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10亿元及以上、独立铁矿要求8亿元以上、石油开采企业要求20亿元以上;部分行业也并非要求各项指标同时达到,例如石化联合企业的生产能力只要有一项达到标准即可 。有些企业由于生产规模很大,对整个国民经济和部门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需要特别加强政策指导和宏观控制,促进生产和推进深化企业改革。因此把这些企业从原来归属于大型企业的分类中单独划分出来,作为特大型企业。
以2010年为时间节点,亿吨级特大型企业由1家增加到5家。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环保部等12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争取在全国形成若干个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亿吨级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
想要了解更多“特大型企业”的信息,请点击:特大型企业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