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保质期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2011年4月20日,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保质期的最新定义是: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食品的保质期是由《药典》的规定和实验室数据双重确定的。在制定一种食品的保质期前,需要对食品进行微生物试验、理化试验及感官检查等客观的质量变化分析。在进行微生物试验时,常要检查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由于食品不洁引起的肠胃疾病或食物中毒等,罪魁祸首通常都是相关微生物超标。
2026年8月25日,“国家标准走基层”宣贯活动在北京举行。活动围绕《食品保质期确定指南》国家标准编制背景、核心条款、技术要点及落地实操要求,为来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基层监管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权威解读和现场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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